患方“签了字”,并不意味着医方可以免责

  发表于:2018年8月17日 09:58

摘要: 近日,发生在北京朝阳医院“丈夫拒绝签字,孕妇母子双亡” 的悲剧,引起社会各方的极大关注和热议。患者生命权如何得到保护?不签字不手术是不是医院在逃避责任?患方签了“手术知情同意书”,是不是意味着一切后果自负,医生可以完全免责呢?诸如此类的疑问在网络上遍地开花。不久,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这一事件时说:“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,希望公众能正确理解签字制度设立的意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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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2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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