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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:2018年8月17日 09:56
摘要: 某高校职工梁先生因病住院,出院结帐时方知,自己尚需承担2403元的费用。梁先生了解后知道,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只报销“基本”的住院费用,而“基本”范围以外的药费、检查费等,即通常所说的自费部分等,均不在报销之列。 几个月前,梁先生曾买过“国寿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”,现在他关心的是:他自付的医药费用中,保险公司能否“报销”?如何向保险公司“报销”医药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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